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价格过低遭质疑
    2009-11-10    作者:本报记者 魏宗凯 文/摄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全国九个试点省市共回收五大类旧电器近200万台,新家电销售也突破150万台,销售额超过60亿元,充分说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成为刺激消费的一项有力措施。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操作环节中,仍存在不少漏洞,尤其是回收价格过低的问题遭到消费者的质疑。

    对彩电销售拉动较大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11月2日,共回收废旧家电195万多台,新家电销售达到157万台,销售额达到62亿元。仅在十一黄金周八天期间,九个试点省市共回收废旧家电30.8万台,销售新家电22.3万台,销售额9.28亿元,以旧换新占黄金周家电销售一半以上。彩电成为以旧换新的主打产品,黄金周期间试点省市共销售彩电9.6万台,占新家电销售总量的43%。黄金周结束后的一周时间,试点省市共回收废旧家电34万台,销售新家电28.3万台,销售额11.3亿元。据上海苏宁电器副总经理朱家桂介绍,实际上黄金周期间各中标企业回收和销售数据并没有全部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而是延后了一周,所以数据上才出现家电以旧换新的高峰在黄金周过后的一周内。
    截至11月4日,上海市共回收废旧家电47.6万台,销售家电42.6万台,销售金额17.6亿元,补贴额达1.33亿元。在回收废旧家电品类中,彩电最多,占比超过79%。家电连锁企业上海永乐电器、上海苏宁电器、上海国美电器合计回收废旧家电占比达87%,合计销售新家电无论从销售量还是销售金额上占比都超过85%。据上海永乐统计,8月15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彩电销售量同比增长近一倍,考虑到去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彩电销售下滑的影响,同比增长也应超过50%。上海苏宁电器也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彩电的销售拉动作用较大,期间苏宁彩电销售额同比增长45%。

    消费者普遍反映回收价格过低

    截至11月4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相关投诉达329条。其中,大多数是中标企业因服务和操作不规范、不达标被投诉,如回收不及时,回收后未录入数据导致消费者无法购买新家电等,反映较多的是质疑回收价格过低。
    上海消费者王先生反映,因为装修房屋需要置换新家电,将家中四台电视机和一台洗衣机交售给回收企业,而这些家电都能正常使用且成色较新,但回收企业却一律按照每台10-15元不等的价格收购,这明显是“霸王条款”。
    上海森蓝工业废弃物管理有限公司对此解释称,回收企业回收的所有电器都必须交给指定拆解企业,统一进行销毁处理,回收价格是根据拆解价格决定的,因此和市场上二手家电的回收价格有些差距。
    上海一家中标回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单一回收企业,夹在消费者和拆解企业中间最为难过,一方面拆解企业联合压价,一方面消费者不愿以低价出售废旧家电,使得回收企业利润空间很薄,只能靠运费补贴维持运营。“以21英寸以下CRT彩电为例,拆解企业给我们的价格是18元,我们向消费者回收时基本上也是10元以上,因为还有20元运费补贴,这样算下来有20多元的收入,扣除人工和运输成本就没剩多少了”。据介绍,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送到拆解企业,还要自己卸货,这样又累又不赚钱,很难调动回收企业积极性。
    回收、销售双中标企业上海苏宁电器和上海永乐电器也称,回收环节根本无利可图,主要靠销售环节的利润来贴补。据介绍,苏宁电器平均单件商品配送成本为17元,永乐电器平均单件商品配送成本为20元,而废旧家电由于没有包装很难堆放,运输和仓储成本都要比新家电高。这样20-40元的财政运费补贴基本上与回收成本持平。由于上海还没有公布中标拆解企业,目前回收企业回收来的废旧家电都是暂时交送到拆解企业,财政运费补贴也尚未兑付。

    多个环节亟待完善

    记者近日走访多家上海回收和销售企业了解到,目前在以旧换新流程中多个环节已经出现违规行为,另外还有多个环节有待完善。
    消费者姚小姐向记者反映,国庆期间在一家家电卖场购买家电时,销售人员提出可以购买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每张100-150元不等。“虽然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时最高可以获得400元补贴,但是商家这样明显是在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另外,还有消费者反映家电连锁企业用以旧换新凭证进行促销。
    苏宁电器副总经理朱家桂称,有的消费者直接抱着迷你电视机、迷你洗衣机、车载小冰箱到门店“以旧换新”,由于政策中没有明确界定这样的迷你家电不能参与,回收企业只能接受。另外在回收过程中还发现有关键零部件被拆除的“空心机”,持有人并不在意回收价格的多少,而是要换到一张“以旧换新凭证”。
    “买台旧家电,以旧换新去”,以旧换新的政策也催生了消费者买旧家电的热情。上海二手电子集散地——虬江路电子市场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近两个多月来,这里很多门店都不是在交易二手家电,而是卖废家电。一些店老板从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江西等周边省份低价收购废弃家电,以50-100元不等专门卖给那些需要“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有的甚至雇佣“黄牛”到家电连锁卖场寻找买家。
    另外,家电销售企业反映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力量不足,审核时间太长,销售企业垫付资金较大。上海永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称,截至目前,永乐以旧换新垫付补贴超过6000万元,但只拿到很少一部分财政补贴。“商务委和财政局审核力量明显不够,财政补贴不到位不仅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带来经营风险,还会挫伤企业积极性”。另外,上海苏宁电器和上海国美电器也遇到同样问题,两家公司“以旧换新”销售家电接近九亿元,20多万单补贴申请给企业注册地虹口和长宁两个区的商务委、财政局带来较大审核压力。
    截至11月4日,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补贴金额达1.33亿元,实际财政补贴发放金额为1846万元,财政补贴发放比率仅为13.8%。《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区(县)财政局在接到申报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中标销售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但据销售企业反映,区(县)财政局现在根本无法做到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商贸行业管理处处长濮韶华称,当初为方便管理,要求销售企业到总部注册所在地区(县)商务委和财政局审核、兑付补贴资金,而家电连锁企业集中了以旧换新80%-90%的销售业务,每天新增补贴申请单据达2000张,确实存在审核压力,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努力解决这一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顾建光教授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是临时性政策,存在环节多、漏洞多、成本高等缺陷,有些漏洞很难弥补或者弥补的成本更高。这项政策短期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是可取的,但大范围推广和长期执行仍需全面评估和完善。顾建光称,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讲,不可能用一项政策解决多个问题,长期还是应分别针对废旧家电回收与新家电销售制定支持政策。

    谁来为废旧小件家电“买单”

    废旧的迷你电视机、小型洗衣机、车载小冰箱能不能以旧换新?回收价格要不要下调?由于当初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并没有明确拒收小件废旧家电,日前各试点省市对有“钻政策空子”之嫌的“小家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日本实行强制性旧家电回收

    在日本,消费者如果想丢弃一件废旧家电,不是考虑它能卖多少钱,而是先咨询有关机构要缴纳多少回收利用费,因为如果没有缴纳回收利用费而随意丢弃废旧家电属于违法行为。

    美国对废旧家电制定强制性条例

    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一些强制性的条例,2002年当局针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法令,对从事回收家电产品中制冷剂的人员资格、使用的设备以及回收比率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过程能够达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指标。

    “以旧换新”补贴力度

    消费者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按照10%的比例进行补贴,并且从产品销售价格中扣除,设补贴上限:电视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旧家电回收参考价格

    目前广东省旧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参考价格为:电视机:21英寸及以下30元;25英寸50元;29英寸及以上75元;背投或液晶电视:32英寸以下50元;32英寸及以上65元;电脑:台式机(配件齐全)60元;笔记本25元;洗衣机:所有型号、类别80元;电冰箱:单门55元;双门70元;空调:窗机60元;挂机(内外机配件齐全)150元;柜机(内外机配件齐全)300元。

    别让惠民工程成了烦心事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不到百日,但各地涌现出来的怪现象却让这项惠民工程成了政府、商家、消费者的烦心事。对比当初对财政补贴投向“以旧换新”的一片叫好声,现在更多的是反思:政策杠杆撬动了多大内需,消费者能否倒逼产业升级,行政成本是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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