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对政府采购实施问责制
    2009-07-29    记者:叶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京电  针对一些政府采购存在的猫腻,镇江市专门出台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和工作问责办法》于近日正式实施。今后,政府采购达不到评估标准的,将扣发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至三个月的工作津贴;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或搞权钱交易的,将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镇江市纪委介绍,以往政府采购商品的价格和效率,都是以年初预算为基础进行评估。今年6月中旬,该市随机抽查了10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就有3个商品价格超过市场平均价格近5个百分点,10个商品采购总金额高出市场平均价。随后的调查发现,问题主要出在三个节点上:“量体裁衣”设置门槛,“照顾”部分投标单位;变更招标项目内容,改投标为议标;评委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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