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破消费潜规则
    2009-03-16    新华社记者:郭奔胜    来源:经济参考报

  3月15日,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左)在向市民讲解如何辨别真假香烟。当日,福州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一些专业人员现场教授消费者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受到市民的广泛欢迎。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 摄

  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今年“3·15”格外引人注意。“旺消费”需要“好环境”来保障,各方努力营造透明、公正、舒心的消费环境,是拉动消费的必要之举。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破各种消费“潜规则”。景点门票本已不菲,入园后还要买票才能进入“园中园”;随团旅行费用看似便宜,到了目的地后却被导游与商家合起伙来掏腰包;房子“精装修”听起来诱人,买到手后却要重装修;低档化妆品换个“洋文说明”就成高档品。这些“潜规则”严重困扰着消费者,明白消费难落到实处。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向垄断价格说“不”。眼下很多与公共消费有关的项目,都把持在垄断部门或垄断行业手中,价格只涨不降,服务维持现状。“听证会”开得很热闹,但大都变成了“涨价会”。垄断价格实质上肥了部门和行业,伤害了消费者。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铲虚假广告土壤。广告本是传递信息、推介产品的正常商业行为,但一些广告商和产品商利欲熏心,串通一气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把普通商品说成高科技产品,把保健食品说成“药到病除”的药品,把便宜产品用虚高定价再折价的形式吸引眼球,用名人效应来夸大产品质量,让人防不胜防。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提供便捷的维权通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依法维权天经地义,但举证难、索赔难等往往使人望而却步。一些消费项目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维权成本远远高于消费受害损失。还有一些消费项目处于执法边缘地带,存在管理盲区。建立快捷、高效的维权通道,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的重要环节。
  消费者无不期盼天天都是“3·15”。不仅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刺激消费需要加强消费维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也是没有终点的。

    黑龙江省近日曝光消费领域八大“潜规则”

  据新华社哈尔滨3月15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消协征集了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八大消费领域“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据黑龙江省消协秘书长于伏龙介绍,所谓“消费领域潜规则”,是指非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本身就不公平、合理,企业或行业不便甚至不敢向社会公开宣扬,却又往往长期实行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成文规则或者所谓“商业惯例”。

    重庆“不准自带酒水”被评为最不满意潜规则

  据新华社重庆3月15日电 重庆市消委会近日发布了由消费者通过手机短信和上网投票方式选出的“重庆消费者最不满意消费领域潜规则评选结果”。其中“娱乐场所不允许自带酒水、饮料、食物”获得5018票,成为消费者最不满意消费领域潜规则。

  相关稿件
· 黑龙江省近日曝光消费领域八大“潜规则” 2009-03-16
· 中消协将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 2009-03-13
· 中消协挑战“中午12点退房”等商家潜规则 2009-03-12
· 专家呼吁抵制餐饮行业不开发票潜规则 2009-03-11
· 遏制公款出国旅游要破“潜规则” 200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