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抱团出国”模式受肯定 或可相互取暖
    2009-02-23    本报记者:何蓓 文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2006年商务部决定筹资200亿元在多个国家建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以来,经过近两年的建设,共分两批批准了19家境外经贸合作区,涉及能源、资源、农业、轻工、冶炼、电子等多重领域。目前,这些合作区大多运行情况良好。这表明我国企业正在探索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走出国门,分享并开掘国际市场的资源和需求。
  如今,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成为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形式之一。据了解,作为一种没有国际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对外投资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经营形态完全由企业说了算。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只是一个总概念,具体形态既可以是中国工业园区,也可以是中国科技园区,也可以是境外资源开发合作园区。 “没有固定模式,具体形态完全靠企业创造。”这位负责人说,作为主管部门,商务部只是在选址上从五个方面进行把关:投资接受国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有没有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综合成本因素、产业定位以及市场发展空间。
  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中,企业是“走出去”的主体,政府只是起到提供服务和保障企业权益的作用。据了解,在合作区建设中,商务部对境外经贸合作区进行一些非经营性风险以及金融、保险、出入境、税收政策等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给予两亿到3亿元人民币的财政支持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长期贷款扶持。此外,根据投资环境、市场容量及贸易安排等,政府还将负责出面与一些已建设合作区的国家进行协商,争取优惠政策等。
  据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博士李春顶介绍,由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是由企业开展对外招商,吸引国内外相关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群,所以相当于我国企业以集群和抱团的方式集体对外直接投资。
  李春顶说,境外经贸合作区以政府的支持为后盾,避免了单个企业实力弱小的风险。企业以“抱团”的方式集体“走出去”,不仅能抵御和排除风险,增强企业境外投资成功的概率,还能够规避贸易摩擦和争端,顺应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大趋势。与此同时,集群方式“走出去”能够发挥集群效应。集群的企业形成一个整体,增强了竞争力,也拥有了更大的与东道国政府谈判的实力,有利于争取更加优惠的政策。此外,也有利于东道国的产业集群。
  对于这种“企业抱团走出去”的新模式,业内人士认为,境外投资的风险很大,而合作区可以促使广大中小企业以集群式的方式到境外投资项目,企业抱团出击,能够最大地把风险化解掉,还可以规避部分贸易壁垒。目前金融危机对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地区的影响相对较小,到条件具备的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区,有利于我国企业相对集中投资,形成产业集群,便于有条件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此外,随着人民币升值,对境外投资也是有利的。
  “走出去”,尤其是“抱团走出去”,也获得了商务部的肯定。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当前我国外贸环境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在巩固出口创汇的同时,中国企业要学会用汇,增加初级、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抓住机遇“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以平衡贸易顺差。
  同时,商务部有关人士提醒企业,这一模式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政府和企业在推进的过程中,需要谨慎分析和慎重行动。李春顶指出,由于合作区的建设方式是一次性投入,再逐步招商,因此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风险。其次,东道国大都为欠发达国家,其国内的经济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制度环境、信用环境等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问题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增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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