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心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须规范有序流转
    2008-11-14    记者:王立彬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13日在此间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规范有序流转,防止对集体土地的盲目占用,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鹿心社说,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要强调几点。第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不能流转。第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本身必须是经过依法批准或者依法取得的,违法用地不能流转。第三,如果在流转中要把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四,依法或允许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必须按一定程序报县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与此同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要采取公开方式,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交易转让,以便于社会各方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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