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9月2日电
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为落实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责任书”,再由市落实到县(市、区)。 浙江省的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08-2012年)旨在以提高低收入群众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到计划完成时,浙江省既定的目标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教育救助全面覆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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