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资产管理公司可利用外资处置资产
    2008-08-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日前修订并下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与2004年发布的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资产公司除了可以通过追偿债务、租赁、转让、重组等方式处置资产外,还增加了资产置换、委托处置、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处置资产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资产公司可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和处置,严格执行我国外商投资的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置方案按资产处置程序确定。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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