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进步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8-06-20    记者:肖婧 实习生:梁琪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们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部法律突出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及相关工作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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