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淡如:上海决定提高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2008-03-26    记者:俞丽虹 张磊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上海3月25日电 针对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影响,上海决定提高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低保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4%左右。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25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840元调整为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调整为8元。照此计算,上调幅度分别为14%和6%。
  鲍淡如表示,2007年4月以来,粮油、猪肉等主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直接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这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此外,上海还相应调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保标准等。其中,城镇低保标准从原先的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
  相关稿件
· 江西:新增财力2/3用于新的民生保障工程 2008-01-04
· 大商所提高部分期货产品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 2008-03-24
· 中国移动运营商欲争得4G标准主动权 2008-03-20
· 中国工商银行与南非标准银行启动战略合作 2008-03-20
· 国内首个平板电视安装服务标准正式发布 200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