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双就业”作保障棚改回迁户生活不犯愁
    2007-08-31    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棚户区改造往往给动迁居民带来就业困难,生活难以保障。曾在全国率先提出消除“零就业”家庭的辽宁省鞍山市,最近又有新创造。记者从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该市棚户区2319回迁户中的“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了“双就业”。鞍山市以就业工作为突破口,保障迁居群众住进新楼后有活干,双上岗,生活稳,不因为生活费用增加而犯愁。
  鞍山市一直把劳动就业工作列为“一号工程”。2004年6月,劳动部门在入户调查时,发现由于企业转制、城市化进程等原因,不少家庭成员有就业愿望却处于失业状态,有的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被称为“无就业户”。于是,市里出台一系列方案,帮助这些家庭实现一人就业,并于2004年10月8日,正式确定“零就业家庭”概念。2005年3月,鞍山市正式出台《鞍山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拉开了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攻坚战。
  “零就业”家庭是回迁户中最困难的群体,“双就业”就是促进这些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成员,实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再就业。为此市政府及早动手,统筹考虑,建设之前,便在回迁小区规划菜市场、服务店等场所,为居民就业和日常生活提供便利。针对棚户区居民动迁后居住分散、联系不便的实际,各区、街道在组织动迁前就落实包保责任制,将每户居民的就业信息登记在案。街道和社区干部分户包干,在各户搬出原居住地后仍然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帮助他们尽早上岗。本着“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的方针,各区、街道帮助回迁户中有劳动能力者掌握有就业前景的技能,对缺少就业技能和无专业、无特长的人员,进行普惠制技能培训。按这些人员的基础和能力培训相应的职业技能,创造上岗条件。还对部分人适当提高就业培训经费的补贴标准,使之尽快具备上岗条件。对于通过社会渠道找工作确实困难的“4050”人员,采取政府兜底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安排就业。
  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显示,截至目前,鞍山市棚户区改造回迁户中的2319户“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双就业”。除此之外,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注意保证这些家庭及时而连续地享受应得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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