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提高多项救灾补助
    2007-08-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多灾并发,点多面广,部分地区重复、连年受灾,局部地区雨情、汛情、旱情超过历史记录,灾情明显重于去年和常年同期。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减少灾害损失,保持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会议决定:(一)中央财政根据灾害情况增加并及时拨付防汛抗旱经费,保证防汛抗旱需要。(二)提高倒房重建补助标准,将因灾倒塌房屋重建的补助标准由每间600元提高到1500元,地震灾害损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三)行蓄洪区移民迁建,按每户2.04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淮河流域行蓄洪区移民迁建工作,纳入淮河治理工程统筹考虑。(四)提高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126元调整为150元。(五)增加旱灾救助项目,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政府救济的群众给予适当补助。(六)追加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用于解决灾区恢复生产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及灾后动物防疫。(七)增加医疗卫生救灾补助资金,加大对灾区防疫的支持力度。根据上述各项需要,中央财政在已安排抗灾救灾资金67亿元的基础上,追加到115.4亿元。此外,在确保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的同时,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门安排资金,用于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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