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药品招标“三统一”效果好但是推行难
宁夏医疗机构实施药品招标体制改革调查
    2007-06-11    本报记者:武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17日,宁夏2007年度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在完成了投标、初审、药品质量层次复核以及报价等各项工作后公开开标,并于5月19日进行评标与集中竞价。此次招标结束后,宁夏全区医疗机构用药都将纳入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药品“三统一”模式。宁夏“三统一”模式的好处究竟在哪里?是否真的降低了药价?

“三统一”模式可大幅降低药价

    近年来,老百姓关于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越来越高,地处西部的宁夏决定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在全国率先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改革工作,通过直接向全国厂家招标,切断中间环节,大幅降低药价。为减轻企业负担,让利于民,规范医药市场,宁夏将药品统一配送工作交给宁夏邮政局和宁夏医药集团总公司承担。
    2006年初,自治区政府启动药品统一招标制度。当年3月,宁夏城市社区、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统一招标,计321个品规;2006年7月,宁夏市县(二级)医疗机构用药又纳入统一招标中,计1045个品规。此后,自治区政府又将三级医疗机构用药也划入统一招标中,此次三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涉及宁夏6家三级医疗机构,其用药量占全自治区药品市场一半以上。
    今年5月17日,三级医疗机构招标的1474个品规药品正式开标。自治区药品招标办负责人王德林说,此次招标结束后,宁夏全区医疗机构用药都将纳入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药品“三统一”模式。从此以后,2700个左右品规的药物就通过政府招标这条通道,源源不断地进入宁夏各家医院。
    据自治区卫生厅统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宁夏城市社区、乡村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总降幅48.76%;市、县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降幅40.68%;两项累计让利2.57亿元。仅这两次统一招标、统一用药,宁夏百姓看病时就少掏了2.59亿元。

“三统一”模式运行困难重重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宁夏实施药品统一配送以来,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还存在计划配送率低以及部分医疗机构面临着药品短缺的问题。据调查,到2006年底,中标药品配不上、送不全,造成村卫生室配送率仅为39.43%;配送企业给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分别配送了计划数的40.77%和42.11%,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宁夏一些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造成药品短缺的主要原因是负责配送药品的企业不能按时按量给医院送药。根据自治区的规定,“三统一”政策推行后,医院需要的药品由两家企业负责配送,一家是宁夏医药集团,一家是宁夏邮政物流公司。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又经过招标,增加了宁夏众欣药品有限公司、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和宁夏耀康医药有限公司。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的一些乡村医生普遍反映,现在招标以后,药品品种就不全了。而且不能养活自己,长此以往,没法生存,只能回家种地。
    宁夏中邮物流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本想凭借邮政网络运输的优势,拓展业务领域,但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不是我们不努力,除了开始配送时由于业务生疏出现困难外,现在我们基本能满足需求,可是在个别中间商的抵制下使我们进退两难。根据自治区药招部门的要求,我们要从固原地区的原洲区、西吉、泾源退出,银南地区的青铜峡市要退出,银川市的个别行业医院,比如说宁安医院也要退出。”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卫民说。
    李卫民告诉记者,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的“三统一”,应该是招厂家,不招商家。那么在具体的营运过程中,实际上有一些医药代表、经销商已经进来了,这些经销商进来以后,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不能及时给配送企业供药,导致配送企业进不到药拿不到药,进而不能给医疗机构供完全的品种。李卫民还给记者看了一份请示报告,新引入的三家配送企业控制着198个药品,大部分从未给宁夏中邮物流供过货。
    据了解,因医疗机构用药计划性不强、进药程序随意性大、用药计划超出中标药品范围等原因,给担负配送任务的邮政企业带来了很多困难。药品“三统一”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中,对医疗用药计划要数没有明确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医疗机构上报用药计划与实际需求量不符,一些医疗机构向配送企业进药时,品种少、数量小、频次多,多则20余种,少则1种仅6.2元的药品,耗费了配送企业大量的资源。
    此外,中标厂家供货不到位、药款回收期长、村卫生室及社区医疗机构签约率低,也是影响配送企业药品配送的难题。据介绍,目前仍有20个企业38种中标药品的厂家未与邮政配送企业签订供货合同,而这些药品占医疗机构上报用药计划的30%。  

惠民模式需长期坚持

    宁夏医改进程中遭遇到的重重阻力无疑在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已经下决心建立长效机制,把“三统一”坚持做下去。
    为了保证药品招标机制改革真正实现降低药价的目的,就必须建立一套系统的药品招标、使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由于药品招标很难对招标前的药品生产和招标后的药品使用进行监督,这使得招标效果大打折扣。“招而不用”是当前药品招标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招标进来的低价药医疗机构不使用,老百姓仍无法从药品招标中得到实惠。
    自治区药品招标办公室副主任蒋兴国认为,药品招标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还应保证招标药品的使用,对此可在医疗机构分级制定招标药品目录,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招标药品占日常用药的数量比例、价格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另外,为了保证乡村医生甚至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要逐步增加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由于政府在卫生事业上的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机构普遍走向市场,自负盈亏,因此,药品成为医疗机构谋取利益的主要途经。专家认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增加,医疗机构的逐利性质就难以改变,药品招标的初衷也将难以实现。
    据了解,针对医疗机构的补偿,自治区已经做出决定,2007年对乡镇卫生院,国家财政要全额拨款,2008年拨款额度要达到75%,2010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实现全部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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