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关建立出口侵权货物“黑名单”制度
    2007-01-25    记者:陆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日前投入使用,将实现全国海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
    当前,全国各口岸海关每年都查处大量侵权案件,随着侵权案件的复杂化和违法分子逃避海关执法的手段多样化,相关案件的信息共享将会大大改善和促进口岸海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信息管理和风险分析工作,提高执法效率。海关总署将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提供的案件信息,建立出口侵权货物“黑名单”的企业向海关申报的货物在一定期限内提高查检率。
    除“知识产权执法系统”外,海关今年还将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深入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对查检现场关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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