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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4 作者:李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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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皆翘首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终于出台了。这是继2005年“非公经济36条”之后,关于民间投资的又一纲领性文件,它对促进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推动经济和社会稳固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可期。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提出“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这是在整个社会公共事业体系中,首次正式明确了民办社会事业的地位和定位。这不仅反映了对民间投资作用的进一步肯定,也符合当前改革的现实进程:重点落在民生领域。 不仅如此,《若干意见》涉及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公共事业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第十四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就涉及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其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落实、以及人才流动等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显示出积极的信号。 同样,对于民间资本投入教育事业,文件除了原则性的表示支持,还提出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金融、产权和社保政策等具体措施,为下一步行动指明了方向。 不过,上述政策能否落实还有待观察。 民间投资所遭遇到的发展瓶颈,很多都是老问题,民间呼声一直很高。比如医保定点资格问题,民营医疗机构中流传着“拿不到是等死,拿到了是找死”的说法。一位民营医疗机构的人士曾告诉记者,他们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过程格外漫长而艰辛,并且和同一级别同等资质的公立医院相比,他们所得到的医保额度偏低,需要通过非常严格的考核才能一年一年加上去。 又比如对于民办高中,上海市规定其最高级别只能是区重点,民办高中不可能评上市重点,更不可能成为最高级别的示范性实验高中。这无疑会影响民办高中的发展前景,进而影响其生源。据悉,上海民办高中的平均录取分数线比一般高中低30-40分,和市重点中学相比要低100分左右。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徐汇区几家全市最好的民办高中,这两年也日益走下坡路。 给民间资本以国民待遇,不仅需要决心,更需要改革者的勇气与智慧,因为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 以民办社会事业最为头疼的人才问题为例,民营医院和民办高中难以招到高层次人才,并不是因为公立机构不允许人才流动,而是尚未与人员身份脱钩的相关福利待遇不能够也随之流动。就算民营机构给予的高薪能够弥补相关损失,但在职称评定、进修学习、科研攻关、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劣势,也会让有事业心、有追求的医疗和教育人才望而却步。 《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医疗人才资源向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平等待遇。可以说是有针对性的举措。 而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革除直接的政策歧视之外,还需要改革目前以人群身份区别保障水平的医疗保险制度,打破根据单位性质而不是科研水准来分配课题和经费的评价框架,不一而足。 再进一步,所有这些改革也早已突破了单纯的医疗和教育甚至是社会事业领域,而直指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在其职能定位、管理方式、考核问责等方面的革故鼎新与时俱进。 如果做不到这些,民间资本的国民待遇不能落实,受束缚的不仅仅是民办社会事业的参与者,而是社会整体。本该对民间投资开放的私人品市场,在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而过度拥挤时,就会转而侵占公共品的空间。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饱受争议的特需医疗服务。在国内优质医疗资源紧缺的状况下,有一部分人可以凭借“价高者得”享有优先权,让广大普通患者啧有怨言。但是反过来想想,95%的医疗资源都沉淀在公立医院系统,特需医疗这部分“私人品需求”又该去哪儿寻求满足? 同理,公办高中的国际班在各地蔚然成风。如果相关的学费收入不是用来补贴作为准公共品的普通高中教育,如果不赶紧放开这一块的民间投资市场以合理分流不同的需求,那么所有的公民,都将是受害者。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雷声已经响过了好几轮,多来些政策甘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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