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身不诚信怎让客户诚信?
    2009-02-03    李学人    来源:广州日报

  在任由“2月1日起工行房贷利率自动调至七折”的消息传播半个月后,工行却蹊跷爽约,如此朝令夕改的“折腾”也让许多还贷者十分恼火。(2月2日《北京商报》)

  有消息称,工行紧急叫停是因系统未准备好;或称,七折房贷政策将使银行利润空间大受挤压,故各银行都互相观望迟迟不出细则。无论如何,银行朝令夕改的做法,都有悖信用原则。
  在金融行业,个人信用档案越来越被重视,我国迄今已为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六亿自然人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前不久,央行已联合国家多个部委下发通知,拟把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载入个人信用档案。
  但信用的天平常常在客户和银行之间发生倾斜。银行方面对客户的信用标准向来严格,有时近乎苛刻,就拿“全额罚息” 的条款来说,长期以来,信用卡行业都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北京曾发生过这样一则案例,某持卡人当月刷卡消费近4万元,因疏忽少还了0.24元,结果还是被银行“全额罚息”,仍在下个月为此支付800多元的利息。而一旦涉及银行自身利益时,则把“信用”二字抛在了脑后。
  在完善信用机制方面,银行理应作出表率,严以律己,带头守信。当按揭客户违约时,银行会毫不留情地作出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同理,此次工行爽约,也应对按揭客户有所交代。信用档案应该是对称平等的,不应该由银行方面单方建立,也不应该是银行对客户的单向约束,我认为银行自身也该建立信用档案。
  银行在利率调整方面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按揭客户为之心动。银行方面出台各项政策一定要慎之又慎,以免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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