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动力蕴藏在社会公众之中
    2007-06-04    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环保的最终动力来自社会公众,这是已被世界环保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事实。现在,一些响遍全球的指导“环境友好和生态友好”的理论,其实大都不是出自于政治家和知名学者,而是来源于民间。譬如“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最早是来自北欧挪威老百姓的呼声。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正式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环保真正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而“工业发展不能以人为代价”,是20世纪60年代,由日本北九州市的一群家庭主妇们“发明”的。当时,北九州是日本污染最严重的工业城市,虽说,这群家庭主妇丈夫们都在污染企业工作,全家老小靠污染企业吃饭,但她们不屈服老板们威胁,通过据理力争的抗争开启全日本的环保革命,直接导致196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环境污染法。
  而最早在珠峰“拾垃圾”的也是一名日本小伙子。当年,他爬珠峰时看到登山者遗弃的垃圾中只有日文、中文和韩文字符,大受刺激,于是4次上珠峰捡垃圾,仅废氧气瓶,他就捡到423只。回到日本后,发现富士山快成了垃圾山,就提出“改变日本的环境,从富士山做起”。他本人多次上富士山捡垃圾,后来,成千上万的志愿者加入其中,使今日的富士山成为全球旅游山中生态最好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参与,尤其是普通公民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进步,公众参与正成为环境保护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有效的公众参与,仍有赖于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令人欣慰的是,在中国,这种新的公益精神正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呼应,国家环保总局前不久出台了国内第一部环保公众参与的政府规章《环评公众参与办法》。由此可见,从以信访听证方式向污染企业讨说法到赴珠峰“拾垃圾”等公众参与环保行动,不仅作为民间环保的提示和符号,而且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路碑”,正标示着中国公众参与环保的里程。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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