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纳入政绩考核需防负面反弹
    2009-05-31    潘洪其    来源:东方早报
    河北省委组织部、综治委近日出台文件,决定建立党政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任用、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河北省委负责人强调,“对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5月27日《人民日报》)
  政绩考核直接关系到党政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和仕途走向,一直是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执政行为的一个重要杠杆——政绩考核体系包括什么样的内容,这些内容就会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的中心和重心。河北省将“维稳”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体现了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高度重视,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投入更多的精力。这种努力值得肯定。
   “稳定压倒一切”的认知突出了稳定对于当今中国社会的重要性,也强调了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但过犹不及,如果过于重视,像不少地方那样,无形中将维稳工作“敏感化”、“神秘化”,一有风吹草动就担心影响稳定,那么就会产生不惜采取各种“压倒一切”的手段,必欲将“不稳定因素”控制于未萌状态而后安的状况。
  其实,对社会稳定和维稳工作大可不必过于敏感。正如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先生所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要求的现代稳定是一种动态稳定,其主要特点是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加之改革开放给中国人带来了许多变化(见多识广、期望值和维权能力提高等),现阶段一些地方出现的“不稳定”,如群众上访数量增多、群体维权事件增多,应当视之为动态稳定的一部分,是实现新的平衡的过程中在所难免的“失衡”现象。
  据报道,河北省2007年起将一票否决警示范围由党政机关扩大到政法机关,对信访问题突出的一批单位予以一票否决警示,这些单位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47件,被警示后三个月内全部得到化解,并息诉罢访。可见,与不少地方一样,河北省也是把信访数量作为评价维稳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维稳工作被纳入政绩考核,地方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上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对辖区内的群众信访数量增多势必更加“忍无可忍”,他们会不会采取强制手段“截访”、“控访”,粗暴侵犯群众的信访权利呢?鉴于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截访”、“控访”现象,上述担心显然不是多余的。
  从根本上讲,一味“截访”、“控访”终究属于掩耳盗铃式的短期行为,在一时一地可能达到掩盖矛盾的目的,造成社会稳定的假象,但最终只会积累更多的矛盾。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应该是,正视当前信访总量高位运行、短期内难以“降温”的现实,改变将信访数量多少与信访工作好坏挂钩的评价标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公正妥善地协调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矛盾,由此逐渐减少信访数量,减轻信访压力。
  群体维权事件也是如此,“捂、瞒、压”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很多事实证明,正视群体的维权和诉讼就是把矛盾纠纷、社会问题的解决纳入到法律等正规渠道,只会有利于社会稳定。反之,拒绝受理甚至以高压手段控制群体维权诉讼,则相当于将群体维权驱赶到法律之外的其他渠道,只会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或破坏性。
  将“维稳”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固无不可,但同时必须进一步建立对于社会稳定和维稳工作的理性认识,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不再将群众信访数量、群体维权事件等内容与干部政绩简单挂钩,这样才能防止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在政绩考核的压力之下产生负面反弹,防止出现“为了维护稳定结果却危害稳定”的尴尬和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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