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成本未必提振房市信心
    2008-12-01    作者:张天蔚    来源:新快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昨天表示,“有些东北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给了我商品住宅价格的构成”,“我倒建议把这些成本向市场公示。让市民判断,房地产价格还有多少调整的空间。把信息公开透明,恐怕有利于大家对市场的理解”。

  这番表示的背后,显然隐含着一个没有明言的逻辑,即齐部长从刚刚获得的商品住宅成本构成中,判断出住房价格的下降空间有限,因此希望市民们都能了解这一信息,以此改变对住房价格下降不切实际的预期,打消持币待购的顾虑。
  但即使公开的住宅成本,确实已经接近甚至高于目前的销售价格,市民也未必因为商家的“吐血甩卖”而出手抢购。可资为证的是,在上一轮住房价格飞涨中,成本与暴利之间不成比例的反差,也没挡住购房者恐慌性的购买。
  当时,舆论曾经强力要求公开住房开发成本,以帮助公众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暴利,并以此为遏制房地产市场泡沫提供一定的依据。而开发商们则一致强硬拒绝公开成本,其理由无非是,住房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与成本无关。在当时一片恐慌性的上涨预期中,这番“硬道理”极具威力。现在,这番道理倒是可以反过来讲给开发商了——住房市场能否回暖,取决于市民的购买能力和信心,与开发成本无关。市民何时恢复了信心,房地产市场便何日回暖,否则即使开发商真的舍本促销,百姓们还是不敢或不愿拿出钱来。
  让开发商公布开发成本当然是好事,任何时候,信息公开基础上的信息对称,都是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但是,开发商在前一阶段泡沫市场中天价拿地而造成的成本高企,不应成为阻碍降价的门槛,事实上也很难成为这样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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