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跑赢GDP与居民收入说明什么?
    2008-07-18    作者:许斌    来源:南方都市报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数据,居民收入跑不过GDP,GDP跑不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又赢了,上半年就增长30%以上。同期,按可比价格计算,GDP增长速度仅为10.4%。而居民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8065元,农村居民为252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分别为6.3%与10.3%。(新华网、中国网)

  居民日子不好过,企业日子同样不好过,岁月艰难,只有财政收入一骑绝尘。
   参照现实国情,在中国,财政收入分为预算内与预算外收入两大部分,同样积极的应对方式,在国外是减税,在国内,现阶段则应是在税收上实行严征管的同时,逐步实现费并税,并在归并过程中大幅降低征收标准,在减轻沉重社会负担的同时,实现财政收入规范化管理。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再调整税率、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
  但令人痛苦的是,目前在中国谈减税、谈降低财政收入比例无异于异想天开,因为减税与降低财政收入比例的前提是有财政赢余可减、可降。从新加坡,从香港,从澳门不时传来大规模分红的消息,首先需要反思的,是人家为什么有红可分。其实香港政府能支配的财政收入并不比上海高多少,但为什么香港财政能出现巨额赢余而上海市却赤字紧接着赤字呢?前者在社会保障、民生投入方面的支出压力、支出规模远远高过后者。所以,真正令人痛心的是相比于国际先进水平,内地公共财政支出过于浪费,使得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比例、增加财政收入总量成为必然,非此不足以维持公共财政的运转,乃明知“山有虎”还不得不竭泽而渔。
  此前,曾引发过关于要建立大政府还是小政府的争论,大政府也好,小政府也罢,归根结底,现代政府必然是公众养得起的政府,这是“雷打不动”的前提。
  唯其如此,降低财政收入比例、减税等才具有了现实可操作性,才有可能以最积极的措施应对现实困境,与民生息、使公众能尽可能多地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使社会经济的发展真正具有民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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