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考试就应该有公信力
    2008-06-06    北京 孙广勋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今年招工考试的报考资料中,有人在出生之前,就已经“上班”了18年,而8岁、10岁、12岁便开始“上班”领钱的人更不在少数。(《新京报》5月29日报道)

  在这次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考考试中,类似出生之前就上班、几岁就拿“工资”的现象还有很多。而这,一个简单的录入错误的解释,恐怕很难消除人们的质疑。
  在这次招考中,有一李姓考生今年已61岁。而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招录基层员工的简章中有这样的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据说河南信用社规定农村信用社临时工、混岗代办员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相差如此之多,还符合“适当放宽”的规定吗?
  不难看出,工龄严重造假的现象,是一起彻头彻尾的招考腐败事件。本来,凡进必考是一个好的招工制度。但前提必须是公开、公平、公正。而如此任意而为的招考,还能体现它的公正公平吗?
  我们知道,行政与事业单位的招考能否公平、公正,不仅关系到行政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与形象,也关系到考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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