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收入早该这样“削峰填谷”?
    2008-04-25    马龙生    来源:大河报

  从3月份开始,上海十余万公务员正经历着一场力度空前的收入调整“风暴”:针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繁多、发放秩序混乱的现状,上海市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消除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最终促成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行政权力彻底脱钩。调整之下,有的“肥部门”减收不少,而有的“清水衙门”却相应增收。(见4月24日《南方周末》)

  早在去年11月,上海海关就尝试改变以往一张工资卡、一张奖金卡的“两卡”形式,将全部收入纳入一卡,取消了一些部门名目繁多的不透明收入。事实上,早在前两年,北京市就曾启动“阳光工资”改革,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列为改革对象;浙江省也曾采取“削峰填谷”的财政手段,把收入高的单位高出的那部分奖金,调节给收入水平低的单位……因此,上海的这一举措,是全国各地类似改革的延续。所谓“大幅降薪”,准确来说只是一次力度较大的调整。
  去年上海海关实行的“两卡并一卡”制度,就一举“晒”掉了职工45%的灰色收入;据媒体披露,上海郊县的科级公务员月收入都能上万,比社会平均收入水平高出数倍。可见,这样的改革,确实是一个早该如此、且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的举措。
  本来,公务员统一工资制度,是《公务员法》的一个重要亮点。但是,处在明处的工资统一并不难,真正难以统一的,是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形形色色的津贴、补贴。同是公务员,同样的级别,甚至同在一个机关,“肥差”与“瘦差”的差别往往十分悬殊,这几乎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天长日久,在“肥差”部门干的人,也就认为自己天经地义该拿这么多。其实与“瘦差”相比,“肥差”们肥出的那一大部分,大多是摆不到桌面上的“灰色收入”。而如果不能确保公务员的收入来源统一,标准更透明,所谓“统一工资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公务员因职能差别、部门差别导致收入差别,从而产生消极心理就难以避免。
  当然,这种“削峰填谷”的财政手段,仅仅是落实公务员法、真正做到薪酬公平合理的一个方面,管理者更大的作为,还是要从体制、机制的高度,造成一个形不成“小金库”、无法获得灰色利益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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