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更要淘汰落后意识
    2007-07-31    新华社记者:王炤坤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对河北砍下“淘汰落后产能第一刀”之后,全国不少地方相继迫于节能减排的压力,对落后产能实施壮士断腕式的“外科手术”。
  在山西,太原第二热电厂四号机组在服役40年后被爆破,阳泉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两台10万千瓦机组被拆除……山西对钢铁、电石、小火电、水泥、焦炭、铁合金等六个行业的落后产能,采取了停电、停运、停贷、停水、停煤等强制性措施。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爆破声中,人们看到了青山碧水、清新空气回归的希望,也听到了惋惜、无奈的叹息。因为,社会毕竟为淘汰落后产能付出了沉重代价。据测算,曾被环保总局采取“区域限批”的山西省吕梁市,因为淘汰落后产能,今年的GDP将损失约23亿元,影响税收约6.5亿元;山西省到2010年完成既定淘汰任务时,要付出1000多亿元GDP损失!
  一方面为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付出了巨大代价,另一方面一些新的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产能仍在“前仆后继”。在小冶铁、小焦化、小水泥、小火电等产业上,这几年不少地方就陷入了“淘汰—上马—再淘汰”的怪圈。这里风声紧,那里有余地,落后产能就趁机转移,和产业政策打“游击战”。今年以来,晋、陕两省交界处,一些落后产能设施就跨过黄河由晋入陕,而山西个别地方的小焦化也从平川躲进山区。一些地方经济增长快、财政状况好转时,能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当经济增速放缓、财政不太景气时,就又对“来钱快”的落后产能放低了门槛。
  之所以出现这一状况,根本问题是不少地方的领导干部对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存在认识误区,抱着不合时宜的发展观和扭曲的政绩观,在发展思路上只求粗放增长不会科学发展,在违法违规“顶风上马”项目面前软弱无能甚至利益共谋。
  要彻底淘汰落后产能,需要淘汰落后的发展意识,要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评体系下全面识别和任用干部,真正做到不换脑筋就换人,防止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产能“前仆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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