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高管不当高薪并不是反对市场化
    2007-04-27    作者:叶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笔者认为银行高管不当高薪是在窃取股东财富,为免误会,加上不当二字。不料,仍然有人为笔者普及基本的市场化理念,谆谆教诲高薪乃人力资本的回报,一味强调薪酬平等是平均主义,不利于市场的发展。
  把几件事情搅到一起、用一个笼统的市场概念并不能从论据或者逻辑上证明某一具体结论。薪酬平均主义当然有悖市场准则,违反激励机制,但这并不能证明在没有充足的市场竞争、在政府对金融机构实行扶持政策的前提下,高薪就是合理的。
  一个健全的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应该具备几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否则就很难说是市场化。
  首先,薪酬市场化应符合一定的规则,如经过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批准等程序。上市的银行,其机构配置当然不会存在什么硬伤,但关键的问题是保持机构尤其是薪酬委员会等重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难以否认,有的上市公司中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却令人生疑,《董事会》杂志曾有文章批其独立不独立”、“外部不外部”,或是内部执行董事参与薪酬委员会决策,或是集团内部或关联企业之间的人员到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受控于公司管理层,交叉任职、交叉拿薪的现象比较普遍。此次公布的银行高管中就有人在关联公司中另拿一份薪水,年薪当远高于150万元人民币。而中小股东博弈能力极弱,通常不到利益受到严重侵犯的时刻,难以发出质疑。这样的薪酬体制与其称为市场对于人力资本的准确定价,毋宁称为人情红利来得更为妥当。
  其次,人力资本的定价由专业薪酬顾问根据职业经理人的市场价格得来,其背后隐藏的潜台词是,上市公司高管可以自由流动,在一定的范畴内根据业绩得到定价。如果流动局限于国内职业经理人市场,那么,其人力资本只能依据国内经理人的价格来制订,而不是人为比附华尔街大佬的收入,如果我国的金融机构的职业高管人群从世界高管市场中竞争产生,当然,可以根据国际职业经理人的人力资本价格来衡量。
  多多少少,一些商业银行包括一些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都有行政色彩,高管在行政督导下综合考察市场能力的选拔是主要表现之一。
  除极少数商业银行以及从市场聘用的某些中层管理人员外,我国商业银行还未形成专业的职业经理人群。当然,银行高管都有在金融领域的多年从业经验,但这些高管以职业经理人的人力资本进行定价值得商榷。
  最后,职业经理人的人力资本高下应由其经营业绩而来。为银行高管高薪辩护者认为,去年我国上市银行业绩普增30%以上,以此业绩获得高薪理所当然。这个理由也值得商榷。
  经营业绩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财务考核指标。有的银行上市前有政府或者所属集团的巨额注资,有的通过出让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在高溢价资本市场上市轻松获得资金,这导致银行资金宽松,不良贷款率急速下降。有的商业银行是本轮改革的主要获益者,他们的旧帐在政策性贷款的名义下被一笔勾销,同时,上市后其主要赢利来源于惊人的存贷差收益。而中间业务尽管增长迅速,不过得益于资本市场火爆带来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少,在更体现中间业务质量的咨询、理财、电子转帐效率等方面某些花团锦簇的银行则显出创新能力的不足。
  我国金融机构的商业品格正在形成,反对银行高管不当高薪适足以弥补市场化不足的短板。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