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医疗改革的深意
    2006-10-30    周明华     来源:农民日报

   102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他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公共医疗改革思维核心中有三点深意。其一,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其二,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三,重制医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首先,是公共医疗的公益性。我们注意到,不管是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的声声痛斥,还是一摞又一摞的红头文件,几乎同时伴随着10年医改一起,均在“嘴上”和“纸上”强调着人民医院的公益性。然而“小病拖、大病扛、恶病等着见‘阎王’”的医卫社会现实生态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扭转。

  这便有医疗费虚高、百姓就医难这只“皮球”一踢就是10多年;这便有一瓶几毛钱的感冒药可以经过数道关口到医院的药房里飙升至几十元;这便有一边是每年“两会”代表、委员的诟斥声声,一边还是一些医院“一窝腐败”,大收医药代表的“红包”。

  再者,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尤为急迫。当前重新进行医改应首先号准“要脉”。为何要医改?是因为跛足和失败的医改几乎让14亿中国公民“为医消得人憔悴”,一个原本还算小康的家庭,就因成员中一人得了大病,如果送其进医院,随即便会“医垮”这个家庭的经济基础,便会“医散”一个社会的“和谐细胞”。

  而任何一项经济改革,他的终极目的不外乎是为了使生息于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安适和谐,使改革的成果发散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从而实现藏富于民的理想,使全体公民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这个目的也是一项改革是否该存续下去的“试金石”。

  其三,政府的责任担当意识将直接左右着新医改的成败。诚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肩负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宝贵的,为民服务的政府就必须树立尊重每个生命的从政守护意识,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康是一个国家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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