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必须建章立法
    2008-08-20    作者:周俊生    来源:上海商报

  8月18日,饱受熊市之困的A股市场再一次出现血腥暴跌,沪深股指都创出本轮调整以来的新低。大盘之所以出现如此断崖式下跌,其原因正像许多分析人士所指出的,是不断解禁的“大小非”在投资者中造成了巨大的恐慌情绪。在目前资金紧缺、投资者入市意愿溃散的情况下,“大小非”的不断解禁确实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利空。

  国有股上市流通,一直是A股市场的一个敏感问题。在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国有股的流通似乎取得了充分的理由,但它在市场上造成的心理压力却是前所未有的,这也正是随着“大小非”解禁高峰的到来,市场步步走低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客观地说,有关部门已经正视到了这个高悬于A股市场的“堰塞湖”。但是,从目前的市场表现来看,仅有各种语焉不详的表态,显然不能消除市场的疑虑和担忧。对于国有股解禁流通所产生的问题,还需要上升到更高层次来认识。
  从表面上看,国有股与既有流通股都是一样的股票,同股同权。但是,国有股通常是国有企业在转制为上市公司时,通过对原有国有资产的评估所得,如果在国有股减持的过程中完全按照二级市场的价格来进行处理,就会造成国有股与既有流通股之间巨大的不公平。因此,尽管国有股将通过解禁陆续获得上市资格,但如果国有股完全按照既有流通股的方式实现减持,会造成普遍性的市场不公平,加上国有股通常都是规模庞大,市场将为此而永无宁日。
  尽管证监会表示将对国有股份的转让情况进行监管,但由于现存体制的原因,证监会对国有股减持其实很难进行监管,特别是面对来自央企的国有股减持,即使其中出现重大违规,证监会也无法进行干预。现在的一些口头承诺,其实更多的只是国有股股东的自我道德约束,但这在资本市场里往往是靠不住的。
  对国有股减持进行建章立法,并不是要求一边倒地对减持进行限制,而是要求把减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明确的、带有刚性的法律条文来对减持进行规范。比如,国有股减持是否应该通过二级市场这个途径就很值得探讨,如果认为可以,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国有股减持的信息如何披露等等,一系列市场敏感问题,都是需要进行深入探讨并给予法律明确的。这样,不仅国有股股东有章可循,其他类别投资者也能在投资中减少盲目性。
  国有股代表的是国家资本,追根溯源,它的真正的主人应当是全体人民,而A股市场上的普通股民也是人民的一分子,因此,国有股和其他类别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应该是一致的,像目前这样国有股减持成为市场“大敌”,这是不正常的现象,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的根基。因此,管理部门应该迅速行动起来,对国有股减持这项将对市场产生深刻影响的工程进行法律规范,使市场真正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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