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适度医疗”是全民医保的前提
    2007-07-13        来源:新京报

  在多方独立研究机构提供的七套医改方案至今悬而未决的背景下,两年前指出“医疗改革基本不成功”的国务院医改课题组,通过两年的研究,提出了建立政府“埋单”的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方案,并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昨日《中国青年报》)

  此次国务院医改方案重提政府在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的基础责任,既是两年多来社会讨论达成的共识,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但要确保新制度的落实并且不走样,必须对过去体制机制上的不合理因素进行充分检讨,才能避免未来的改革不再重走弯路。
  过去的医疗体制,最大的问题体现在几个“不平衡”当中:首先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造成“全国人民上协和”的奇特景观,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无钱人,都出现“看病难”的境况。其次是医疗保障不平衡。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缺乏制度化保障,导致近半数城乡居民该就医而未就医,近三分之一居民该住院而未住院。这又进一步恶化了医患关系:因为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购销集团要从这样的服务模式当中维持生存,其逐利倾向就必然朝着高价药、大处方、技术装备竞赛,乃至某种程度的过度医疗方向恶化。
  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且没有赢家的机制,医院、患者、药厂和药品监管机构通通成为受害者,而大量的非正常医疗费用却以腐败成本的方式,在医疗体系外“体外循环”,徒增我国政府和居民的医疗成本。其中受损最大的自然是患者,对于那些看得起病的患者,除了大幅度提高了医疗费用支出,其健康也往往因过度医疗而受损,仅抗生素滥用一项就触目惊心。而另外一些患者则被医院高额的检查、治疗费用挡在了门外,小病拖成大病。
  因此,建立政府埋单的全民基本卫生医疗保健制度,关键就在于预防为主和适度医疗的机制体制能否建立。否则,或者是政府埋不起单,或者是公民的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低下。
  我们应该在全社会树立这样的观念:医疗不是万能的,但预防则是必须的。过度医疗对健康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诚如新任卫生部长陈竺所言:中国在医学领域的科研应该注重预防、注重改善环境因素,这样投入少而见效明显,“13亿人的健康,不可能光靠看病吃药解决,加强预防和保护环境是根本”。
  预防为主还是无限救治?这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和基本的医学伦理问题。我们过去对一些社会“特殊人群”的医疗资源极度浪费,不仅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同时还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不好的、过分迷信和依赖现代医疗技术的示范。
  预防为主,就是政府要做好公共卫生和公民的各项健康预防服务,通过定期体检、环境保护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而“适度医疗”,则如此次国务院医改课题组提出的,体现为国家基本诊疗手段和基本药物两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通过这两个制度建设,不仅可以向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只需要个人分担少量成本的基本医疗服务,而且还能够斩断医药流通体制背后的黑手,大幅度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从而有可能使社会的卫生总支出出现降低的良好局面,或者,即使卫生总支出不降低,但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却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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