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应农村包围城市
    2007-03-2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或许是民间资金进入中国银行业最为可行的切入点,而现在,时机刚刚好。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农业银行行长杨明生表示农行同样可以在服务“三农”中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维护上市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
  农行可以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反过来也表明了农村市场的潜力所在。
  作为民间资本,要想进入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除了利润丰厚的城市外,为农村服务的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是一个成本更低的突破口。
  银监会负责人在近来一系列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开业典礼上反复表明了这样一个态度,那就是,监管部门对社会资金来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是持积极鼓励态度的。而类似的表述在以往并没有得到清晰的确认。
  长期以来由于对农村金融发展重视不够,忽视了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没有估计到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过分强调自身效益和眼前利益,忽视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功能,使农村经济成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负面效应承受者,造成了农村乡镇国有金融服务的盲区。
  于是,用农民的话来说,那就是:水路通了、电路通了,公路通了,而资金往来路却不通。
  事实上,农村发展潜力很大,随着农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农村经济一定有快速的发展,财富也一定会大幅增长,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必将越来越大。
  诚然,在短期内,在农村市场上要像城市业务一样想获得较高盈利是有一定困难。投资者寻求回报立竿见影并不现实,但作为一项长期的投入,农村市场的前景却能够给那些有眼光并有足够耐心的投资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其实,资本准入,即民营资本以参股现有银行机构的方式进入银行业,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由于监管机关对机构准入持审慎态度,因此,对那些有意进入银行业的民间资本而言,在城市金融服务介入方面情况并不乐观。而在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今天,监管机构已经开始松口,对社会资金进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变,因此,顺势而为以“农村包围城市”或许是那些苦于无门的民间资本最好的时机。
  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集中型高度垄断体制,存贷利差是管制的,准入和退出都是相对管制的,如此金融机构缺乏竞争,也就丧失了基本的市场定价和风险分散机制,故此,打破垄断、解除金融压抑,最终提升金融业整体效率应该是改革的必然目标。
  试想,如果培育一批具有资本实力和经营经验的民营银行和职业银行家的话,中国银行业对在面对外资竞争威胁的时候压力恐怕也就没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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