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名为《离线》的“杂志书”(Mook),它把创刊号的专题留给了“电子游戏”。或许在编辑看来,游戏是一个更大众化、走群众路线的科技产物,书写它,除了为那些“爱好思考的计算机使用者”提供一种深度的、丰富的阅读可能性外,也有益于去探讨科技如何影响文化、商业和生活的话题。
在创办之初,《离线》就以效仿、致敬美国《连线》杂志为依归,后者诞生于1993年,侧重报道互联网科技最新资讯和前沿思想,并一度是数字化时代的预言家与鼓吹手。当然20多年后,人们对于科技有了较为审慎、理性的认识,而非盲目的狂热膜拜,所以以一种既不“连线”,也不“在线”,而是用“离线”的姿态去体会技术之美。编辑说这是“作为一种状态的转换,暂时摆脱繁复与干扰”,而它更像是威廉·鲍尔斯在《哈姆雷特的黑莓》一书中所揭示的,要走出拥挤的数字房间,方法无他——“始终在线”不如“暂时断线”,自觉地断一下网,好好地来一场心灵涤荡。
因为离线,带来距离感,也提供新视角。正如我们在《离线》一书中看到的,对于电子游戏,有人可以从文化学的角度去“寻找游戏精神”,也有人从美学的立场总结“游戏的失败美学”,还有的人从历史的时空梳理“电子游戏编年史”。不同的作者在写这一组文章时,其实预设了至少两种“先见”(共识):游戏是人类的本性,游戏并不必然丧志。那么,当游戏面对哲学家的审视,它又会被诠释出怎样的哲理和智慧感悟——答案在詹姆斯·卡斯的《有限与无限的游戏:一个哲学家眼中的竞技世界》一书。
卡斯在书里提出了一种新论断,世上游戏分两种,“有限”和“无限”。有限的游戏,其目的在于赢得胜利。无限的游戏,却旨在让游戏永远进行下去;有限的游戏在边界内玩,无限的游戏玩的就是边界;有限的游戏具有一个确定的开始和结束,拥有特定的赢家,规则的存在就是为了保证游戏会结束。无限的游戏既没有确定的开始和结束,也没有赢家,它的目的在于将更多的人带入到游戏本身中来,从而延续游戏……类似二元、对立、辩证的语言充斥全篇,这既是一个哲学观,也是一种方法论。按照卡斯的思想体系(哲学王国),《有限与无限的游戏》书籍本身是有限游戏,而阅读思考是无限游戏;写作该书的书评是有限游戏,受书本观点的启发看待世界是无限游戏……依此类推,可以演绎出无穷尽的论题。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好比老子的“道”、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尼采的“超人意志”、康德的“自在之物”、休谟的“应然与实然”、海德格尔的“此在与彼在”等,是用来描述对世界认知的逻辑起点和话语体系。
从写作体例上讲,整本书篇幅不长,以101个短章连缀而成,它让人联想到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但与维特根斯坦字眼考究、用语晦涩难懂的学院派不同,卡斯的写法相对平实,他的文字本身有如基督教的福音书那样言简意赅,又能直击人心。这或许跟卡斯的学术背景有关。詹姆斯·卡斯,曾是纽约大学宗教历史系教授,1996年退休后,目前居住在纽约和马萨诸塞州。他本人是一个无神论者,并且把自己的信仰形容为“着迷于不可知的作为人类的存在”。所以他的志趣在于,探寻人类世界与公共事务存在的“真理”,而不拘泥于固定的概念术语(若自我限制、封闭则是“有限的游戏”,理论解释应该是开放的“无限的游戏”),而且“好的哲学”应当是“老妪能解”能指导人生实践的哲学。
在卡斯的众多著述中,《有限与无限的游戏》是他影响力最大和最代表理论水平的一部著作,也是他首部在国内被翻译出版的作品。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于1987年,距离现在已经有近三十年的时间。在当时,万维网还没有出现,网络游戏还无从谈起,但电子游戏业已存在,像《吃豆人》(1980年)、《俄罗斯方块》(1984年)、《超级马里奥兄弟》(1985年)已先后流行过,《魂斗罗》(1987年)则刚刚问市。
纵观全书,你会发现,卡斯表面说的是“游戏”(不管是“有限”还是“无限”),但指涉的又不单纯是“游戏”。前者是一种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带有嬉戏乐观精神的方式,而后者仅就游戏本身,它可以是之前人类文明史上传统的游戏,也可以是当时广泛兴起的电子游戏,还可以是未来卡斯未必能预见得到的网络游戏(包括手游、网页游戏等),经典的有《第二人生》、《魔兽争霸》、《愤怒的小鸟》等。
通过以“两种游戏”为线索,卡斯差不多将世界、时间、社会、文化、权力、语言、性、疾病、死亡、战争、自然、机器、宗教、神话这些我们在世上所遭遇的重要主题,都逐一思考了一遍。借此,卡斯想要传递给世人的一个观点是:我们迫切需要一个“游戏观”的转换,即从有限的游戏转向无限的游戏。有限游戏是画地为牢的游戏,旨在以一位参与者的胜利终结比赛。人类社会往往很容易停滞在结束了的有限游戏中,或者被囚禁在有限的游戏中而不自知。像战争、专制、环境污染、对他者的不宽容、对疾病和死亡的极大恐惧等等,都是有限游戏的负面产物。简单讲,有限游戏就是一种“零和博弈”。
作为相对立存在的概念“无限游戏”,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自身永远保持下去,过程中,只有参与者、奉献者,而不会有任何使他者失败、淘汰出局的获胜者。“如果有限游戏的规则是参与者认同谁能赢的合同条款,那么无限游戏的规则就是参与者认同继续进行游戏的合同条款。”“有限游戏的矛盾在于,参与者渴望为了自己终结游戏。无限游戏的悖论则是,参与者渴望他人继续。矛盾正是只有他人继续游戏他们才能继续。”无限游戏者不追求所谓永生,他们以必死之躯参加游戏,虽然“他们可能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但我们总能说‘他们死在合适的时候’(尼采)”。“无限游戏的过程中可以出现有限游戏,但无限游戏无法在有限游戏中进行。有限游戏无论输赢,在无限游戏参与者眼中都只是游戏过程中的瞬间。”不难理解,无限游戏中的游戏者乐意于成为一名欢愉的过客,享受于参与的过程,而不计较结果的得失,并坚定用自己的有限生命旅程投入无限的游戏中去。正如卡斯所写道的那样:“无限游戏的参与者在所有故事中都不是严肃的演员,而是愉悦的诗人。这一故事永远在继续,没有尽头。”
卡斯创设了两种游戏的概念目的是让人打破“边界”,拓展“视界”(horizon)。前者可以由外部界定,是一种既有框架,但后者一定是由内部(自我)设定,可以是无限延伸。正如“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就在卡斯的语境中,践行这句话必定是“无限游戏”模式的开启。不妨换个角度讲,有限与无限之间,往往在乎个人的修为。于是,当卡斯写下一句“世界上有且只有一种无限游戏”,全书戛然而止。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有限的游戏”结束了!至于“无限的游戏”进行与否,就看诸位的悟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