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低碳经济还要充分考虑就业
“经济发展与低碳经济中国和世界”国际研讨会专家认为
    2009-09-23    作者:本报记者 徐培英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近日由中国经济50人论坛和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经济发展与低碳经济--中国和世界”国际研讨会上,中外专家在对哥本哈根会议和碳减排发表观点的同时,一致肯定了中国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但处于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专家看法各有不同。
    德国专家斯蒂芬认为,在德国,由于发展低碳经济而产生的就业机会有100多万个,到2020年还可以翻番,在此次应对金融危机时都有非常好的抗危机性,还可以每年节省1000亿的能源。现在,德国已有很多公司意识到绿色技术的重要性。
    瑞典代表说,瑞典在过去的20年,排放降低,就业却增加了。在高碳排放时,虽然GDP发展很快,但那时的就业并不高,高能耗部门并不是高就业的部门,我们75%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只解决了25%的劳动力。中国的难题是要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我们建议,中国可以不追求那么高的GDP目标,减少排放,低排放后就业率会逐渐走高,这在短期内各国会有所不同,但长期的趋势是一样的。中国有后发优势,可以蛙跳式前进,可以比较快地发展成低碳经济,向劳动密集型转型,向服务业转型,从投入推动型转为技术推动型。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学所所长蔡昉提出,实行低碳经济,对于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可能要付出较大的成本,尤其是在就业方面,从2004年至2007年,由于减排所造成的就业岗位的损失已达37万,而且主要发生在较贫穷的中西部,影响很大。中国的节能减排能否与就业相容?我们有13亿人口、9亿劳动力,就业应该是第一位的,如果损害就业,在政治上是得不到认可的。他说,现在几乎所有说低碳经济可以带动就业的都是发达国家,他们在利用绿色技术的同时,起码可以实现替代,可以实现减排和就业的双重红利。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是有条件的,中国目前人均GDP是3000美元,处于低级阶段,同时又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中国目前还没有这些技术,减排不会自然而然带来就业岗位。如果要使就业损失最小化,同时又实现减排,进入双重红利俱乐部,需要一种机制,同时改变经济发展模式。
    蔡昉说,我们目前采取的是两种模式,一种是冲击式的,一种是缓进式的。而大部分是冲击式的,就是行政的关停并转,造成了一定的就业损失,2004年至2007年,在造纸、化工原材料、纺织等行业大约造成17.7万的岗位损失。另一种方式是淘汰落后产业,主要是在能源等部门,损失19.6万就业岗位,到2007年总共损失37万岗位,我们的统计至少有30%没有被统计到,如果加上这30%,应该是48万多的岗位损失。虽然这不是个太大的数字,但它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地区,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而且冲击式的减排直接破坏已形成的生产能力,却并不改变其他企业的行为,因此,应该尽量减少行政行为。他说,过去30年,中国的东部地区完成了初级阶段的发展,而中西部地区还没有完成,这些年,中西部的资本密集程度大大提高。无论二氧化硫还是二氧化碳都处在上升阶段,要实现减排,重点应放在中西部,发展方式应从政府主导、投资主导变为市场主导。此外,他还指出,有些所谓的清洁能源其实并不清洁,比如我们的太阳能板,生产它需要很大的能耗,但它出口到西方后,西方国家用上了清洁能源。
    国家发改委资源所所长周大地认为,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挑战,在应对上要有革命性的变化。他说,哥本哈根会议的问题不在发展中国家,而在发达国家,即使从1990年算起,发达国家,工业化发达国家的排放水平也很高,中国的排放即使现在很高,但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人均上看都很低。而中国已经重视了这个问题并采取了许多措施,中国可以说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我们的能效每年提高4.4%,我们每个五年的目标都得到实现,2006—2009年,我们淘汰了267万千瓦的落后发电设备,3年内能效提高了9.5%。我们还提倡公交优先,限制汽车消费,到2020年我们计划新建60兆瓦核电,4000万人使用沼气等。但是,发达国家的领导人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至今没有为此做过什么事,现在提出了碳税的问题,碳税会造成资源的高价格,这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而且仅仅用经济措施会有很多问题产生,它能限制发达国家的高消费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提出,应将历史上的排放统计出来,做一个账户,量化成数字,进行评估,建立排放权账户。将2050年的排放作为总目标,按历史账户分配碳排放指标。也可以在国内各省建立账户。这样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留出发展的空间,同时也会为技术创新和增长创造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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