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套房公积金每户最高可贷80万元
    2009-01-09    记者:姚玉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市民,在原有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
  根据通知,已还清首套住房贷款、再次购买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可按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每户家庭最高可贷公积金80万元;对于尚有贷款没有还清、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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