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十一五”将发电3707.7亿千瓦时
    2007-06-12    记者:江时强 李志晖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三峡工地6月11日电 记者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获悉,“十一五”期间,三峡电站发电量将达到3707.7亿千瓦时,这些电能的消纳方案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十一五”期间,三峡电站发电量分配计划为:华中电网1430.3亿千瓦时(其中重庆100亿千瓦时),华东电网1520.7亿千瓦时,南方电网756.7亿千瓦时。三峡电价仍按照“送电到省的落地电价,原则上按照受电省市电厂同期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确定,并随受电省市平均电价水平的变化而浮动”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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