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赁市场推广“房屋管家”
    2006-11-07    记者:邓华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京电 南京市房管部门日前表示,将支持中介公司推广“房屋管家”业务,使这项新颖的房屋租赁代理模式成为租赁市场的主流。
    所谓“房屋管家”,就是由房主将欲出租的房子直接交给中介公司打理,通常合同租期为一年,中介方收取其中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找寻租客、日常管理等必要支出的费用。也就是说,虽然房主只能按期从银行领到10个月的房屋租金,但免除了寻租、上门讨钱、修理房屋等一系列繁杂的琐事,通通交给中介公司“包办”。
    调查显示,平均每套租赁房屋成功签约大概要看房五到七次,由此给房主带来的不便可想而知:租房人群形形色色,很难辨认谁比较有信用,是否会对房屋设施造成损坏等等;如果租客不按时支付租金,房主还要上门催讨,中途退租更会带来空置的风险;而且水电、物管费等在收缴时也会遇到一些麻烦。而中介公司的专业人员可根据房屋的位置环境、实际状况对房屋进行整体评估,评估价格一经双方认可后,即可将房屋放心“委托”给“房屋管家”,只要管理得当,几乎没有任何风险,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