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宣布,对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等方面违规的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家学等予以公开谴责。 2007年7月30日,公司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与珠海中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东盛集团将其持有的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制药”)2985万股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中珠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07年8月完成相关过户手续。根据中珠股份与东盛集团签署的《关于中珠股份收购重组潜江制药补充协议》及2008年2月22日中珠股份为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约定,东盛集团、东盛科技和中珠股份三方达成:以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作价依据,东盛科技以1.5亿元购买中珠股份从潜江制药资产置换获得的等额医药资产。公司已经为此支付1.5亿元预付款,但该事项未及时披露,只在2007年度报告中对此予以了披露,且至今未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证所决定对公司原董事长郭家学、董事长张斌(原总裁)、原财务总监陈战宇予以公开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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