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争每年超过15家企业境内发行上市
    2008-05-05    记者:康淼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福州5月4日电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和福建保监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金融更好地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福建省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推进格局,力争每年有15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福建省还将开展创业型企业保荐服务工作,推进创业型企业改制上市;鼓励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据福建省发改委股份制改革与证券管理处介绍,截至去年底,福建共有A股上市公司51家,总市值达到5166.84亿元。另外,还有60多家福建背景企业在境外上市。上市公司已成为推动福建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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