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专家:理性对待上市公司"做多"行为
    2007-06-19    记者:何广怀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深圳电 深交所专家18日表示,当前深沪股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高管“做多”上市公司的现象较为普遍,投资者应理性对待。
    专家表示,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做多”可能隐含增加股份、做高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可能导致市场或个股暴涨暴跌的风险。据专家介绍,上市公司 “做多”的主要表现有:整体上市、增资扩股、资金清欠、并购重组、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
    专家认为,不管是基于未来上市公司股份套现的需要,还是将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抵押、担保标的的考虑,做高上市公司股价对大股东和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高管都是极为有利的。因此,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行为,都可能包含着做高上市公司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
    专家还表示,股改后,有的公司在“小非”和“大非”减持压力下仍能持续大幅上涨,原因较多,其中也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高管积极“做多”有关系。有的个股暴涨,则主要是“做多”上市公司的市场反应。一旦这种“做多”上市公司的行为不能持续、效益不能凸显,并且出现“大非”现实的上市流通压力时,其股价就可能出现暴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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