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2007-06-12    记者:赵晓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国家开发银行11日宣布,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成为在香港发行第一只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
    国开行没有透露人民币债券的具体发行额度和发行时间。之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宣布,经董事会正式批准,将在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表示有意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并实施《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经批准可以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批准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促进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同时将为香港金融市场增加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有助于扩大香港银行资产业务范围,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从而有利于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据了解,自2004年初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各项业务发展稳步、有序,资金清算渠道畅通,实现了人民币有序回流。截至今年4月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业务,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已达255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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