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细则初稿已经出炉,预计七八月份能最终定稿
    2007-03-23    本报记者: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日前颁布,业内人士透露,实施细则初稿已经出炉。新税法到底对外资企业和整体经济有什么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有自己的看法。

“红利纳税”影响几何?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的股息、利息等被动收入适用于20%的预提税率。而在过去的税法中,外资的这部分红利收入是免税的。这将对外商投资企业产生哪些影响呢?
  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均应就其收入全额征收预提所得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展伟告诉记者,这项规定对于欧美、东南亚以及香港的企业影响各有不同。
  对于欧美企业来说,即使它们不在中国对红利缴纳预提税,回到本国也要缴税,而在中国缴纳了预提税,回到本国就不需缴税,所以,这项政策规定对于它们的影响不大。
  但这项规定对于东南亚的企业来说影响相当大,他们之前的做法通常是将公司的注册地设在一些避税区或零税区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而这项规定出台将大大增加他们的税负。而对香港的企业,由于之前按照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签署的税收优惠协议,注册地为香港特区的公司对派出利润只需要缴纳5%的预提税,相对于20%这是个不小的优惠政策。李展伟也表示,这可以看作是中央政府对于香港特区的一项特别照顾。
  近日有报道称,由于中央政府的这项特别的政策照顾,一些内资公司正在进行调整,试图将公司注册地变为中国香港。“假外资”是否会借道香港呢?李展伟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由于新税法中更加明确了反避税条款,会加强对这部分公司的审核。

实施细则有何期待?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公布,但是其中很多细节还需要实施细则进一步阐述和规定。李展伟透露,实施细则初稿已经出炉并已在业界征求意见,预计七八月份能最终定稿并发布。
  安永和普华永道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均表示,实施细则很有可能降低20%的预提所得税率,按照10%收取。
  李展伟还透露,新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比例很可能是70%。
  普华永道表示,更多细节的明晰才能确定新税法对于外资企业到底有多大影响。例如,在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之后,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等需要细则进一步规定。新税法中也没有清晰提及外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派发股息时是否会免征预提税。

中国对外资吸引力是否减弱?

  就李展伟目前了解的情况,大多数外资企业没有因此而搁置在中国的投资计划。资料显示,此次税改后25%的税率在世界上属中低水平,对外资而言不是不能接受的。普华永道也表示,税负不是外资进入中国所考虑的惟一因素,高素质而便宜的劳动力、庞大而增长迅速的消费市场发展空间、日渐完善的商业法规环境等都是外国投资者考虑是否投资的重要因素,而中国在这些方面具有不小的吸引力。
  普华永道表示,一些行业如服务、零售贸易行业将因税改后税率降低而受益,这些行业的外资会认为中国的新企业所得税制度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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