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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研究机构最近完成了一项“供应商满意度调查报告”。在这项报告中,外资零售业巨头家乐福、百佳分列大卖场、超市“收费榜”首位,成为渠道商对供应商的“首席盘剥者”。据称,这些零售巨头既让同行们咬牙嫉恨,又让供应商有苦难言。因为并不违法,所以监管者也无话可说。联想到前些天富士康冻结《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个人财产,以及近年来外资企业的“假亏损真避税”,我们不得不感叹:外企在中国已经成“精”了!他们不光在语言文化、形象做派和意识形态上彻底融入了中国本土,而且连中国企业的贯有毛病也学得越来越像,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莫非,这也是一种进化?
有一定年纪的人应该都会记得,改革开放之初,外企的毛病非常直露,非常“外在化”。他们中的有些人可以任意延长劳动时间,让工人有尿也不敢痛痛快快地撒;可以无视工作条件之恶劣,对工人呼来喝去并把工资压到最低;也可以不管环境有多糟糕,环保投入自己肯定不做也基本没人管;甚至还可以让违规者下跪、让女工接受男人搜身。这是拿法律、政府和百姓都不当回事。
后来,中国的外企多了,中国市场成了典型的“国际市场”了,他们中的有些人又换了另一副面孔:需要订单或土地时,赶紧搞攻关送好处摆平“领导”;产品在市场上出了问题时,全身心走上层要条子然后到市场“灭火”。拉拢政府官员的手段,先是大搞各种娱乐活动,然后是赞助领导子女到国外留学,最后是为政府官员举办EMBA培训班等。这些实例都不难从报纸上找到。比起原来的“粗鲁”,这些手段显然“高雅”了许多,也“含蓄”了许多。
再后来,中国市场日渐成熟了,消费者也日渐成熟了,这些人就更“高雅”了,甚至还有点“学究”了——认真“钻研”中国法律,并不时拿着放大镜在里面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去年我国外企税收流失了300亿元,相当于前年同类所收的一半。与此同时,竟有55%的外企报了亏损。这说明有人在与监管部门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说明这种“钻研”还真钻出了名堂。前些天,富士康向深圳中院申请冻结《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个人财产,并提出3000万元人民币的天价索赔,这也是一种“钻研”后的壮举。当地法院固然难逃资本强权倾斜心理和“GDP崇拜症”的指证,但外企们对中国内地法律、执法机构的熟悉和“掌控”,确实让我们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我们在琢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时候,人家早已会“以尔之矛攻尔之盾”了。这种融入了本土、把“棱角”消磨得无影无踪、讲求低成本高“智商”的对垒方式,更容易让对手慌乱、迷惑和不知所措。当然,也向监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可否认,外资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过巨大的能量和众多的机会。但是,资本的逐利性、商人的特点以及上百年历史的市场经验,决定了外企们永远不会是一群安分的人。只要有不安分的因素在,我们的两手就始终不能软——一手握着“橄榄枝”,一手握着法律之“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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