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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质疑“隐性垄断”
    2007-03-10    本报记者:李斌    来源:经济参考报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
  部分政协委员指出,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固然要加快改革,而另一种垄断——隐性的行政垄断也急需引起关注和重视。当务之急,必须加快清理“隐性垄断”,打破行政垄断“坚冰”,加快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网吧宽带接入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不是变相垄断,又是什么?”政协大会上,郝如玉委员指出,自2002年那场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事件之后,有关部门以安全为由指定所有网吧专线由一家企业负责。2003年以后,这一市场日渐畸形——畸形的市场垄断,使诸多运营商都被“挤”出了宽带接入市场,出现了“一枝独秀”的奇特现象。北京地区正规网吧的上网费用普遍要高于外地,损害了网民的利益。
  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运营商反映,2003年和2004年,他们也为几十家网吧提供了宽带接入服务,但凡是自己单独提供接入的网吧一律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2005年11月29日,北京市密云网吧行业协会曾联名上书北京市公安局对此提出质疑:“现在的网费不仅高出其他接入商一倍以上,而且连最基本的网速问题都解决不了。这种现象不仅给我们的经营带来影响,也会给管理部门带来很不好的影响。”
  郝如玉委员说,让人感到不解的是,2006年10月,在经过公开招标后,北京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市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按照《北京市电子政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目录》选择服务商,服务商的名单多达八九家企业。“人们不禁要问:既然电子政务的接入都可以多家选择,为什么网吧接入就不能?”
  2006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郝如玉委员指出,政府部门人为地提高市场门槛,对部分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让垄断企业垄断经营,不允许其他经济成分介入,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对这种隐性行政垄断,一定要下决心反对和破除。要谨防以信息安全等为借口,人为制造行政垄断或者人为制造垄断企业。”郝如玉委员说,“更为关键的是,要加快垄断法的立法进程,尽快使这部‘经济宪法’出台,为制约垄断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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