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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奢侈浪费 过高收入亟须调节
    2007-03-10    本报记者:韩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我了解,一些国有垄断企业在招待客人时档次很高,住的是五星级宾馆,吃的是三五千元一桌的饭菜。”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上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守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垄断企业的员工高收入、高福利、低风险;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年薪过高、职务消费奢侈浪费,成为社会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之一。为此,他建议加强对国有垄断企业的监管,主管部门每年应以专项工作形式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今年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
  有关专家表示,国有垄断企业向国家上缴剩余利润终于将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分配的积弊。

垄断企业被打上“奢侈浪费”标签

  “有些地方国有垄断企业普通员工的年薪能达到九万元左右,几乎是当地普通行业员工的三倍。”潘守理代表说,此外,垄断企业在公款花销上也大手大脚,吃、用、行都显得比其他企业阔气。
  另有代表表示,在我国很多城市,最高档的宾馆是垄断企业建的,最豪华的培训中心、写字楼也是垄断企业建的,垄断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已被打上了“奢侈浪费”的标签。
  究其原因,潘守理代表认为,国有垄断企业存在资源垄断、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具有创造丰厚利润的天然优势;同时,由于目前国资委对国企高管人员的选聘缺乏竞争性,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向出资人上缴利润等方面的考核指标比较宽松,也没有针对国有垄断企业进行专门的考核与回收利润,这使得国有资产的收益被一部分人分享,造成社会分配不公。
  潘守理代表认为,解决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分配不公的根本办法是将监管透明化。“国有资本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应该由人民来监督。”潘守理代表说。

13年未上缴税后利润

  事实上,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早已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抄表工年薪十万元”的新闻曾掀起社会各界的热议高潮。在去年的两会期间,也有代表委员们提出垄断企业员工不应再过度享受由企业的垄断性带来的福利。
  迫于舆论的压力,一些国有垄断企业开始掀起“降薪潮”。2006年年中,国家电网公司率先“降薪”,规定其下属各单位2006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水平必须控制在2005年发放水平之内,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业内人士透露,“降薪”前,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外收入能占到总收入的50%。
  但是,外界并不十分认可这种“降薪”的做法,相反,一位代表告诉记者,“‘降薪’更像是一场作秀,关键问题是这些国有垄断企业的巨额利润去向何方?”
  据悉,1994年以前,我国国企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即企业将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所需资金。但从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就开始归企业所有,全民并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13年来,国有企业一直独享税后利润。
  资料显示,2006年,中央企业利润总和达7500余亿元,同比增长近20%,其中绝大部分的利润都来自石油、煤矿、电力、交通、电信等垄断行业。

中央政府高度重视

  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均明确提出,要解决垄断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有专家认为,这显示了中央政府对垄断企业利润分配问题的高度重视。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深化电力、邮政、电信、铁路等行业改革,稳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此外,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财政部的预算报告中明确指出,将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规范垄断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中也提到,“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加强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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