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增长的新业态、新引擎、新动能。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鼓励地方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持续推进品牌建设。要加大金融支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
随着数字技术渗透程度的加深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中国跨境电商迎来创新发展的窗口期,需要从市场空间、物流保障、服务模式、营商环境等积极打造跨境贸易的“第二增长曲线”。
加快传统企业服务增值 拓展跨境电商市场空间
一般而言,跨境电商是贸易方式的数字化转型,是数字贸易的重要内容。跨境电商线上交易链条短、非接触式交货等突出优势可以助推传统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加快转型,主动拥抱外贸新业态。
新形势下,跨境电商传统产业领域已是红海,迫切需要加快服务贸易的数字化发展,企业要从“卖产品”向“卖服务”升级,培育新的贸易增量,拓展跨境电商市场空间的新蓝海。一方面,传统外贸企业要为产业、产品注入文化要素。在当前商品差异化越来越小的情境下,赋予文化内涵、服务增值是超越产品功能性、实用性的重要变量。打造“跨境+文化”特色IP,树立新的品牌形象,形成文化服务跨境贸易新的增长点,对于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走出去”“走得远”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加快外贸企业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动贸易磋商、贸易执行和贸易服务等重点环节数字化,稳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序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开放进程。把分散的消费、生产行为汇聚成规模巨大的贸易流量和数据资源,形成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新的跨境电商产品序列。
优化“中欧班列+海外仓”模式 强化跨境电商物流保障
物流是跨境电商产业链的关键一环。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中欧班列+海外仓”模式有效提升了跨境电商的物流时效,解决了物流“痛点”。完善的中欧班列运输网络是我国面向欧洲、东南亚跨境电商市场的重要物流保障,需要特别关注线路优化、资源整合等突出问题。一方面,要依托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和海外仓建设,促进中欧班列由“点对点”向“枢纽对枢纽”转变,加快形成“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高效集疏运体系,积极调整班列线路布局,避免遍地开花式的“小、散、乱”运营发展,形成基于海外仓的整体物流解决方案,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另一方面,要依托中欧班列,培育引进跨境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建立覆盖全球、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全球跨境电商基础设施网络,丰富中欧班列单一运输功能,大力推进集结中心、开放口岸与枢纽产业、枢纽城市的融合化发展。进一步增强跨境电商平台在业态发展中的枢纽性作用,以跨境电商为纽带实现全产业链的海外布局,以此来推动制造业、物流业及其他相匹配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的协同升级。
积极响应“AI+外贸”技术变革 创新跨境电商服务模式
随着跨境电商的深入发展,传统电商也即通常而言的货架电商正在遭遇流量瓶颈。新兴电商包括内容电商、兴趣电商以其独特的互动体验、价值获得感逐渐引领新消费的潮流,跨境电商服务模式的自我更新迫在眉睫。
跨境电商要积极借鉴国内电商发展特点,一方面要打破传统电商单一的价低卖点,以及“展示—购买”线性功能局限,引入价值种草、兴趣引流新命题,增加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多维连接,促进跨境电商服务模式不断迭代升级。另一方面要运用新技术,例如“AI+外贸”、 ChatGPT等智能技术,为跨境电商B、C端提供产品展示一键生成、全天候即时响应服务,有效改善跨境电商中由于语言障碍、时空差异所带来的不良消费体验。引入全托管模式,降低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门槛效应。将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条中的设计、营销等环节分工托管,缩小团队运营规模,使得企业可以专注于生产环节,促使我国更多企业拥有出海能力。以新技术匹配新服务,以新服务突破价格力,持续提升跨境电商的海外渗透率。
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规则 优化跨境电商贸易环境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是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转变的制度型开放。我国庞大的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强大的产业基础在支撑探索制度型开放领域具有引领和先发优势。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增长15.6%,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9.6%,是国际经济低迷背景下唯一持续保持较高增长的产业,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压舱石。以“郑州试点”为代表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释放了磅礴的市场活力,打开了面向世界的跨境电商蓝海市场,郑州试点参与我国牵头构建的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方案,成为中国规则参与国际经贸领域“全球治理”的典型案例。
未来,要进一步对标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框架、《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率先开展与国际接轨的试点工作,构建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等问题,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我国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构筑良好的制度生态。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本文系2023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要素集聚视角下河南枢纽经济优势重塑和功能提升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