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推出5个方面18项举措。12月1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为推动《措施》落实落地,帮助企业更好地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从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市场渠道对接、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堵点难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吹风会上表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已经取得积极进展,内外贸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
“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应对市场风险、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盛秋平说。他同时指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切换时还面临一些障碍,存在“重外轻内”等问题,企业内外贸一体化仍需过“四关”:资金关、标准关、渠道关、监管关。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还有待提升。
为推动《措施》落地,相关部门做出具体安排。其中,内外贸一体化中的难点堵点成为施策重点。海关总署提出,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海关将聚焦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向出口企业宣传和贯彻相关成果。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内外贸产品适用的国内国际标准存在差异,企业对接标准、取得认证的人力、时间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转内销的动力。为破解这类难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加快推进合格评定领域国际合作与互认,打破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
另外,对于《措施》提出的“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