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10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治突出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并将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力度,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当前,各地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正在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扎实推进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专家表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从业机构、新闻媒体等协同发力,提升工作的持续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力度
随着金融业务形态不断变化,金融风险隐蔽性、复杂性更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以银行业消费投诉为例,近几年投诉量持续攀升。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银行业消费投诉案件为3.13万件。而金融监管总局今年6月发布的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监管部门共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10.49万件。
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资料照片)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金融管理部门的带动引领下,金融系统深入落实金融为民理念,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产品和服务,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举措,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谈及如何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李云泽表示,一是加快完善适当性管理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适当性操作标准,确保把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当的客户。二是分级分类高效处理投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引领金融系统带着感情做好消保工作,压紧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加快建设多元化纠纷调处体系,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妥善解决。三是标本兼治化解突出矛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治突出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建立健全消保长效机制。四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金融知识宣教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不断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五是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力度。近期将联合有关方面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稳妥处置一批风险隐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宣教活动聚焦办实事、解难题
地方层面,北京、上海、重庆、湖北、甘肃等地监管局均联合当地有关部门举行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多地监管局聚焦群众对金融知识的迫切需求和薄弱领域办实事、解难题。
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打造“金融伴我成长”等一系列具有北京特色的金融教育宣传品牌,并先后通过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金融伴我成长》小学生读本、大学生版和老年人版系列图书。同时,充分运用网络、自媒体、短视频等新兴媒介,向社会高频发布金融消费者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开展金融知识专场直播、短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并在全国首推“消保守护”微信小程序,不断丰富教育宣传形式。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上海启动仪式上,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分别交流了金融知识教育宣传良好做法,同时通过向大学生代表赠送金融知识专业书籍、开展金融知识宣讲、合唱金融反诈歌曲、播放反诈专题教育影片以及现场设立教育宣传专区等形式,为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答疑解惑。
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消费、价值投资观念。如中国工商银行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需求特征,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式和常态化相贯通的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8万余次,参与人员超过12亿人次。中国人保将覆盖各级机构全部网点柜面,触达官网、微信公众号、App等所有线上渠道,从贴近人民群众需要的保险基础知识入手,面向老年长者、年轻人、新市民等各类群体,高质量普及基础产品和服务内容,广泛宣传惠民利民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金融消保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法律和政策框架方面,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陆续发布。2020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今年3月1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机制改革方面,在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中,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金融监管总局。李云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表示,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应采取多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工作的持续性、有效性和精准性。
董希淼表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从业机构、新闻媒体等一起努力,协同发力,共同推进。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职、强化监管,不断修改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当前和未来工作方向、原则和重点,加快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行业协会要发挥好自律作用,引导从业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智库,让更多专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中贡献力量。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从业机构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所有流程、各个环节,落实到总行(总公司)、分支机构以及相关岗位日常工作之中。同时,通过长期的、持续的、形式多样的工作和活动,不断地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