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5个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站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阶段,措施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和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试点措施和举措。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排头兵”,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又迎来新任务,将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路启航。
——货畅其流,推动贸易创新发展。
货物贸易往来一直是国际经贸往来的“压舱石”,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对经济拉动作用最明显的领域之一。数据显示,自2020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跃升至5.3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以来,发展势头良好,2022年再创历史新高。
在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之后,我国开始加速向贸易强国迈进。措施明确“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其中5条举措和通关便利直接相关,主要体现在两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提高通关时间透明度、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措施还提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征关税、对进口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符合的相关标准实施供方自我声明等多条措施。
对此,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一直是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的重点。此次试点对接,在再制造产品进口管理、船舶和航空器出境维修免关税等方面开展探索,将对相关企业、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另外,随着技术发展,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也成为贸易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措施提出了包括健全线上消费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转让或获取大众市场软件源代码作为进口销售的条件等措施。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分析,这些举措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三大国际贸易业态的扩大开放,同时在通关便利化、免征关税措施等方面也做出调整和部署。“应该说,这些措施安排涵盖了国际贸易全领域、全流程,是新时期推动我国制度型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他说。
——人畅其行,营造更好投资环境。
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既是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又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具体举措。记者注意到,措施结合经营主体诉求建议,提出两方面制度创新举措。
一是允许试点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停居留期限,为外国专家的家人来华共同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专家人才在华安心工作、生活;二是对拟在试点地区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国企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其临时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宽至2年,并允许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相同的入境和停居留期限。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说,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等在内的多条举措安排,有利于跨国公司商务人员在国内更加便利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外资在华发展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方便我国更好吸收利用外资,也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
——资金流护航,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度。
推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对于提升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资的便利程度、丰富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渠道,措施也作出诸多安排。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表示,“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等内容与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保持了一致。另外,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压缩相关金融服务审批时限等都将为中外资金融服务提供者创造更公平、开放、稳定和透明的竞争环境,为相关金融机构业务扩展提供更大空间。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金融相关举措的落实落地,从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角度予以配合,支持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依法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
“德意志银行也期待未来通过跨境现金管理、贸易服务和外汇管理等银行解决方案,在货物贸易创新和服务贸易便利领域更好地服务客户。”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企业客户部首席运营官熊伟对记者说。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商务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加快推进各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并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对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都将在一年内完成;试点措施实施一年后,开展系统总结评估,将效果好、风险可控的试点措施复制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
“按照‘边试点、边调研、边总结、边推广’的要求推进,这种节奏体现了我国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务实性原则,将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力,真正惠及企业。”郑伟说。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指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综合试验平台,是探索制度型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先锋。充分发挥这些平台先行先试作用,不仅能为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破冰、破题,还能为推动加入更多高标准经贸协定、参与更多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等积累经验和条件,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蓬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