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门发布《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每个省份选择2至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
《方案》指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内部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构成,在外部由若干协作单位共同提供医疗服务。集团外部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疑难危重症诊疗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指导作用;省级及以上医院可以根据地理位置、业务需要,作为一个或多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协作单位;鼓励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牵头医院或协作单位的形式参与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方案》指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
《方案》指出,根据城市网格化布局情况,鼓励市级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医疗、患者信息安全有效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智慧医联体。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核心,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同时,深化中西医结合。支持中医医院加入或牵头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服务,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促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