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禀赋不高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严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节约资源问题,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着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紧平衡”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守耕地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基石的根本所在。特别是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尤为重要。
同时,促节约集约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撑。
我国耕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总体质量不高,超过一半的耕地靠天收。“国土三调”结果显示,2019年底,我国耕地面积19.18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6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同时,在“国土二调”至“国土三调”的10年间,我国建设用地总量增加了26.5%,城镇、村庄用地总规模分别达到1.55亿亩和3.29亿亩,一些城镇、园区低效、闲置用地问题突出,村庄用地总量过大、布局不尽合理。此外,通过土地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等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时有发生,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在此背景下,自然资源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并作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举措。
例如,强化耕地保护法治建设。自然资源部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并颁布实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同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正在起草的耕地保护法草案,强化耕地保护法治保障。此外,严格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并落地上图,严管耕地占补平衡,严控耕地在农用地内部转换。
同时,自然资源部也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一手抓严控新增,一手抓盘活存量,建立倒逼机制,完善激励措施。例如,实施“增存挂钩”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门槛,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各类建设项目定额标准审核。严格执法督察,维护土地利用秩序。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守耕地红线、促节约集约,下大力气推动各项措施真正落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土地资源紧约束的前提下,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全社会必须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全面提高用地效率。
加快推动耕地保护法等立法进程。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耕地年度“进出平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禁止性规定等要求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推动建立更加科学、简明、可操作的整体性制度体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好“两个平衡”。一方面,严控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紧盯补充耕地真实性,完善新增耕地质量验收办法,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另一方面,严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稳妥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此外,全面修订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强化重大建设项目生成阶段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推动在项目生成阶段或项目可研过程中,严格开展专门评价,促进新上项目达到国内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先进水平。例如,产业园从规范园区设立、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动态监测、实施增存挂钩、推进多层厂房建设、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等方面采取措施,明显提升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进一步完善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土地要素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工业用地供应方式转变,健全盘活闲置和低效产业用地的市场机制。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路径。启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继续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引导全社会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落实“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全面完成各级“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耕地保护红线全部带位置下达,实现“数、线、图”一致,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