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第一季度例行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首月,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下,新设市场主体295万家,同比增长19.3%,其中企业83.5万家、同比增长8.9%,农民专业合作社1.2万家、同比增长0.3%,个体工商户210.3万家、同比增长24.2%;市场主体注销126.2万家,同比增长24.5%,其中企业29.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0.9万家、个体工商户96.2万家。
《条例》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了法治保障。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介绍,总体来看,《条例》实施后,新旧登记制度衔接顺畅、过渡平稳,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更加便捷高效,为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了积极的政策信号。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指出,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制定《条例》配套实施细则、新版材料规范和文书表格,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由25个压减至16个,审核类文书由34个压减至18个,通知类文书由37个压减至14个,取消了非公司企业法人有关主管部门出资等6项证明材料,文书种类和材料数量大幅减少,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登记成本。
《条例》首次设立歇业制度,让有经营意愿的困难市场主体主动暂时“休眠”“停机保号”,既可以合法降低运营成本,又能够保留字号、商标等合法权益。3月份,14个省205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享受到制度优惠,可以利用歇业期调整发展战略,重整旗鼓再出发。
另外,《条例》将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上升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至各类市场主体,公告时间由45日统一压缩至20日。一般情况下,市场主体网上公示并收到税务部门涉税情况后,就可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机关原则上当场办结。3月,全国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9.4万家,占全部注销企业总数的66.7%,相较去年占比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简易注销登记受到市场主体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