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下发的《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到“十四五”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优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的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全国先进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全国范围内重点病种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
“积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从试点逐步转向面上推进。”《方案》明确,在第一批试点省份、输出医院基础上,继续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坚持院地合作、省部共建,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省份,扩大重点病种覆盖范围。
新增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病种方面,重点建设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创伤、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眼科、精神卫生等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建设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方案》指出,对于重大疾病诊治的实际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具有多个专业类别、有较强综合性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健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补偿机制。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简单来说,就是从北京、上海、广州等顶级优质医疗资源比较富集的地区,选择若干国家级的高水平医院作为输出医院,到优质医疗资源匮乏、人口众多、基础比较薄弱的省份建设分院或者分中心等分支机构。”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副司长孙志诚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孙志诚介绍,从第一批区域医疗中心来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就医流向有初步改善。他举例,区域医疗中心之一的北京儿童医院郑州医院落地后,2020年河南省前往北京儿童医院就诊量下降63.1%,住院量下降51.3%。华科大同济医院山西医院投入运营后,2020年医院患者外转率同比下降了79.3%,患者外转科室从原来的12个下降到6个。
跨省就医的减少,正证明了区域医疗中心的意义所在。《方案》强调,将支持优质医疗资源品牌输出,最大限度发挥医疗资源富集城市相关品牌医院的带动作用,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在相对较短时间内盘活地方存量医疗资源。打造形成全国性高水平医疗集团,使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体系在全国长期稳定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