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宁夏提出要合理预留长远发展空间,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同步确定指标留白的使用时序,“十四五”时期规划留白使用规模原则上不超过规划留白总规模的20%。
规划留白是指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中,为应对未来发展不确定性,对规划建设用地暂不确定空间位置或具体用途的规划编制方法,分为空间留白和指标留白两种类型。
宁夏规定,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留白规模不超过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0%,其中,指标留白规模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10%;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不安排指标留白,空间留白规模不超过其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村庄规划留白规模不超过其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
据宁夏自然资源厅介绍,指标留白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确需占用的应当符合相应管控规则并履行规定程序。村庄规划指标留白不得通过使用指标留白变相突破已批准的开发区规模和范围。
此外,宁夏通过建立全区规划留白使用台账及数据库,将各市县区使用情况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督和管理,对规划留白使用不符合使用条件和程序的,及时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