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作出部署。
《行动方案》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行动方案》提出在三年内实施十项行动: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二是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三是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四是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五是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六是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七是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八是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九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十是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行动方案》还明确了政策、资金、信息和组织等方面的保障条件。